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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祀事

【第 125 頁:版面影像】

祀事

祭儀

【第 126 頁:版面影像】

正獻官(府州縣正印官主之)、分獻官(府州縣兩廡學官)、陪祭官。

執事人數:監宰、監洗、監造膳羞、收發祭器、提調冪次、通贊、引贊、司罍洗香燭、司帛、司爵、讀祝、飲福受胙執事。

祭期

春秋二仲,上丁先期三日,獻官、陪祭官、又執事,沐浴更衣散齋,二日各宿別室致齋,一日同宿齋所理祭事。

省牲

祭前一日,執事者,設香案,牲房外獻官常服,贊者唱:「諧省牲所」。唱:「省牲」,省畢。唱:「省牲畢」。乃退。

宰牲

凡宰牲必取血以告殺,取毛以告純,以盆盛毛血少許,入置神位下。

視祭品

牲匣(木為之盛牲)、豋(範金為之以薦太羹)、鉶(範金為之以薦和羹)、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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