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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制

【第 205 頁:版面影像】

,惟惠、潮、嘉三屬不准選調。餘與各省同。教授等亦由內地調補。府學四縣教諭訓導缺出,先儘晉江、安溪、同安、龍溪、漳浦、平和、詔安等七學調補。倘有不敷,或人地未宜,仍於通省教職內一體揀調。

舊制自臺鎮至都守,三年俸滿,即行再調。乾隆五十一年改令總兵官歷俸五年,奏請陞見。副將、參游、都、守俱歷俸五年後,方准陞補內地。惟千把總末弁仍三年調回內地,戍兵換班者,即令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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