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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十 列傳四列女

【第 277 頁:版面影像】

淡水廳志卷十

列傳四列女

賢婦貞孝節孝節烈

臺灣舊俗,寬於婦責。近日漸摩禮義,風教聿新;官斯土者,尤宜表揚貞節,矜式里閭。今就淡水采訪所及,覈之而信者,畢著於篇。為目四:曰賢婦、曰貞孝、曰節孝、曰節烈。傳列女。

賢婦

貞孝

節孝

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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