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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四、閩浙總督馬揭帖

【第 305 頁:版面影像】

一五四、閩浙總督馬揭帖

【第 306 頁:版面影像】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世襲雲騎尉紀錄五次帶降十一級馬為循例報滿事:據福建臺灣鎮總兵官張天駿詳稱:竊照臺澎水陸各營,參將以下、守備以上各官,俱准其二年報滿。今本職所轄水師各營內,據臺灣水師副將施必功詳,據中營遊擊林洛詳,據中軍守備林金勇詳稱:竊照卑職於乾隆七年十二月二十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歷俸二年期滿,理合備造履歷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詳報到本職。據此,覆查守備林金勇任內,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等項,俱各清楚,亦無逃盜降罰等案違礙。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伏候察核具題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臺澎武職官員參將、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准其二年俸滿。今據福建臺灣鎮總兵官張天駿詳報:水師各營內有臺灣水師中營守備林金勇,於乾隆七年十二月二十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九年十一月二十日,二年期滿,取具履歷冊結,詳請具題等由前來。臣覆查無異,除將冊、結存案外,相應照例題明,聽候部議。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為此,除具題外,理合具揭。須至揭帖者。乾隆十年三月十九日。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三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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