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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一、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第 340 頁:版面影像】

一八一、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世襲騎都尉加二級紀錄十二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謹題為循例報滿事:據福建臺灣鎮總兵官馬大用詳,據臺灣鎮標右營遊擊滿丕詳稱:竊照臺澎武職官員,參將以下,守備以上,俱准二年俸滿。今俾職於乾隆十八年二月十三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年正月十三日歷俸二年期滿,理合備造履歷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詳報到本職。據此,覆查遊擊滿丕任內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等項,俱各清楚,亦無逃盜降罰停陞等案違礙。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察照具題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臺澎武職官員參將、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准二年俸滿。今據福建臺灣鎮總兵官馬大用詳報:臺灣鎮標右營遊擊滿丕,於乾隆十八年二月十三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年正月十三日二年期滿,取具履歷冊結詳請具題,並聲明任內並無降罰停陞案件前來。臣查遊擊滿丕先經預行保舉,准到部覆,行令給咨送部引

【第 341 頁:版面影像】

見,見在行調到日,給咨送部,相應照例題明,聽候部議。除將冊結存案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乾隆二十年二月十三日,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世襲騎都尉加二級紀錄十二次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駐劄福州府臣喀爾吉善。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五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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