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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三、兵部題本

【第 343 頁:版面影像】

一八三、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內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軍功加一級臣來保等謹題為循例報滿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前事內開:據福建臺灣鎮總兵官馬大用詳,據臺灣北路副將楊普詳,據右營守備王軒呈稱:竊照臺澎武職官員,參將以下,守備以上,俱准其二年俸滿。今卑職於乾隆十八年九月初七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年八月初七日,歷俸二年期滿,理合照例備造履歷清冊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詳報到本職。據此,覆查守備王軒任內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以及生

【第 344 頁:版面影像】

息銀兩等項,俱各清楚,亦無停陞降級違礙。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察照具題。再查該員任內有香山莊民黃聰等被番殺死一案罰俸一年,現據照數完納解繳。此外並無參罰案件,合併聲明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臺澎武職官員,參將、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准其二年俸滿。茲據福建臺灣鎮總兵官馬大用詳報:臺灣北路右營守備王軒,於乾隆十八年九月初七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年八月初七日,歷俸二年期滿,取具履歷冊結詳請具題,並聲明該員任內有香山莊民黃聰等被番殺死一案罰俸一年,現據照數完納解繳,此外並無參罰案件等由前來。臣查守備王軒先經臣預行保舉,准到部覆,行令給咨送部引見,現在行調,俟到日另行給咨送部。今王軒二年俸滿,相應照例題明,聽候部議陞轉。除將冊結存案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李有用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謹題請旨。乾隆二十年十月初七日題,十一月初八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於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疏稱:福建臺灣北路右營守備王軒於乾隆十八年九月初七日領劄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年八月初七日,歷俸二年期滿,任內並無參罰案件,相應題明,聽候部議等因,具題前來。查定例,臺澎參、遊、都、守二年俸滿,該督、提會核題報,於即陞官員內先行陞用之中又先行陞用等語。臺灣北路右營守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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