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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5 頁:版面影像】 一九七、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傅議政大臣武英殿大學士總管內務府大臣兼管兵部事務加一級軍功加一級軍功紀錄三次臣來保等謹題為循例報滿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楊廷璋題前事內開:據福建臺灣鎮調任總兵官林洛詳,據臺灣北路營署副將事南路營參將李雲標詳,據北路淡水營都司吳順詳稱:竊照臺澎武職官員,參將以下,守備以上,俱准其二年俸滿。 【第 366 頁:版面影像】 今卑職於乾隆二十三年三月十六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五年二月十六日,歷俸二年期滿,理合備造履歷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轉報到本職。據此,覆查都司吳順任內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等項,俱各清楚,亦無降罰停陞等案違礙。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察核具題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臺澎武職官員,參將、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准其二年俸滿。今據福建臺灣鎮調任總兵官林洛詳報:臺灣北路淡水營都司吳順,於乾隆二十三年三月十六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五年二月十六日,歷俸二年期滿,取具履歷冊結詳請具題前來。臣覆查無異。相應循例題明,聽候部議陞轉。除將冊結存案外,臣謹會同署理福建水師提督印務金門鎮總兵官臣游金輅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謹題請旨。乾隆二十五年三月初一日題,本月二十六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於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楊廷璋疏稱:福建臺灣北路淡水營都司吳順,於乾隆二十三年三月十六日領劄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五年二月十六日,歷俸二年期滿,任內亦無降罰停陞等案,相應題明聽候部議等因,具題前來。查定例內:臺澎參、遊、都、守二年俸滿,該督、提會核題報,於即陞官員內先行陞用之中又先行陞用等語。今臺灣北路淡水營都司吳順,自乾隆二十三年三月十六日任事起,至乾隆二十五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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