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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1 頁:版面影像】 二○一、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謹題為循例報滿事:據福建臺灣鎮總兵官甘國寶詳,據臺灣南路營參將李雲標詳稱:竊照臺澎武職官員,參將以下,守備以上,俱准其二年俸滿。今卑職於乾隆二十三年七月二十四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止,歷俸二年期滿,理合備造履歷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到本職。據此,覆查參將李雲標任內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等項俱各清楚,亦無停陞降級等案違礙。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伏候察核具題。再查李雲標前在漳州城守營遊擊任內長泰縣監犯柯請等越獄脫逃一案罰俸六個月,又泉州城守營參將任內晉江縣城內失火、見任內罰俸九個月,又署理北路副將任內有安平鎮厝莊民蕭文興等五名被番殺死割去頭顱一案罰俸一年,又見任內社仔莊民曾用章等被番焚殺割去頭顱一案詳奉咨參,見候部覆,此外並無參罰案件,合併聲明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臺澎武職官員,參將、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准其二年俸滿。今據福建臺灣鎮總兵官甘國寶詳報:臺灣南路營參將李雲標於乾隆二十三年七月二十四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二十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歷俸二年期滿,取具履歷 【第 372 頁:版面影像】 冊結詳請具題,並聲明李雲標前在漳州城守營遊擊任內長泰縣監犯柯請等越獄脫逃一案罰俸六個月,又泉州城守營參將任內晉江縣城內失火見任內罰俸九個月,又署理北路副將任內有安平鎮厝莊民蕭文興等五名被番殺死割去頭顱一案罰俸一年,又見任內社仔莊民曾用章等被番焚殺割去頭顱一案詳奉咨參,見候部覆,此外並無參罰案件等情前來。臣覆查無異。相應循例題明,聽候部議陞轉。除將冊結存案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馬龍圖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乾隆二十五年七月十七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降二級留任又降二級留任臣楊廷璋。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七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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