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73種:臺案彙錄乙集 →臺案彙錄乙集卷一→一六、吏部「為內閣抄出上諭一道」移會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一六、吏部「為內閣抄出上諭一道」移會

【第 41 頁:版面影像】

一六、吏部「為內閣抄出上諭一道」移會

吏部為移會事:內閣抄出上諭一道,相應抄單移會可也。須至移會者。計連單一紙。右移會稽察房。乾隆五十三年三月日。

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初四日奉上諭:前因臺灣孤懸海外,遠隔重洋,民情刁悍,奸徒易於滋事,向來祗派御史前往巡視,職分較小,且不能備悉該處情形,殊屬有名無實,是以降旨將請派巡臺御史之例停止,令該督撫及水師、陸路兩提督每年輪值一人前渡臺灣,嚴行稽察。如地方文武,有骫法營私、擾累兵民之事,即可就近查明,據實參奏。

【第 42 頁:版面影像】

今思福州將軍,亦系該省大員,自應一體輪派。嗣後著該省將軍與督撫、提督分年輪值一人前渡臺灣,實力稽查整頓,以期永靖海疆。倘有仍前骫法貪黷等情,即行據實參辦。至海洋風信靡常,前已降旨,令該督撫等祗須視風信平穩時配渡前往,不必拘定時日。但遠渡重洋,究系涉險,如該將軍、督撫、提督內有年逾七十者,著免其前往,以示體卹。欽此。初七日抄出到部。

——錄自明清史料戊編第二本一三六頁。

.本文顯示:共  1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