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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一、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第 390 頁:版面影像】

二一一、閩浙總督楊廷璋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革職留任加一級臣楊廷璋謹題為請調守備事:竊照福建臺灣水師左營守備林海蟾,經臣會疏具題,請補海壇鎮標右營遊擊,准到部覆,行令給咨送部引見等因。所遺臺灣水師左營守備員缺,例應於內地水師各營見任守備內揀選調補。今臣於內地水師各營守備內詳加揀選,查有水師提標後營守備陳朝龍,系福建龍溪縣人,由武舉出身,該員年力強壯,弓馬可觀,水務熟悉,若以之調補臺灣水師左營守備,必能整飭營伍,合無仰懇聖恩,俯准即以陳朝龍調補臺灣水師左營守備,於海外營伍地方洵有裨益。查陳朝龍系對品調補,毋庸給咨送部引見。又該員任內並無參罰案件,合併聲明。除照例飭取履歷另咨送部外,臣議會同護理福建水師提督印務海壇鎮總兵官臣楊瑞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鑑敕部議覆施行。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乾隆二十八年十月十八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革職留任加一級臣楊廷璋。

旨:該部議奏。

【第 391 頁:版面影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七八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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