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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三六、兵部題本

【第 426 頁:版面影像】

二三六、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子太保議政大臣文華殿大學士管理兵部事務臣尹繼善等謹題為循例報滿

【第 427 頁:版面影像】

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崔應階題前事內開:據前任福建臺灣鎮總兵官王巍呈,據臺灣水師副將龔宣詳,據臺灣水師左營遊擊李長明詳稱:竊照卑職於乾隆三十一年正月二十四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歷俸已滿三年,任內經手兵馬、錢糧等項俱各清楚,亦無停陞降級等案違礙,理合詳報等情轉報到本職。據此,覆查無異,合就呈請會題等由到臣。據此,該臣看得:案准部咨,臺灣參將、遊擊、都司、守備均仍改為三年俸滿,會核保題,調回內地照例陞用等因。今據前任臺灣縣總兵官王巍呈報:臺灣水師左營遊擊李長明於乾隆三十一年正月二十四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歷俸三年期滿,經手錢糧等項俱各清楚,亦無停陞等案違礙,呈請會題等情前來。臣查臺灣水師左營遊擊李長明俸滿遺缺,先經臣具題,請以海壇鎮標右營遊擊游輔調補,接到部覆,准其對調在案。茲李長明歷俸三年期滿,查系福建建寧府浦城縣人,今已俸滿,應照水師回避本省之例辦理,相應照例聲明保題,聽候部議陞用。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吳必達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謹題請旨。乾隆三十四年三月初五日題,四月十二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於本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崔應階疏稱:福建臺灣水師左營遊擊李長明,於乾隆三十一年正月二十四日領劄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歷俸三年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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