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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9 頁:版面影像】 二六三、兵部「為內閣抄出閩浙總督李奏」移會 兵部為移會事:武選司案呈,內閣抄出閩浙總督李奏參將觀音保護總兵漢字一摺, 【第 470 頁:版面影像】 除行文完結外,相應抄錄原奏移會貴處銷案可也。須至移會者。計粘單一紙。右移會稽察房。乾隆五十三年九月初四日。 乾隆五十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內閣抄出閩浙總督李跪奏為總兵缺出、委員署理、恭摺奏聞、請旨簡放事:竊臣於七月初二日接准福康安來咨,抄錄刑部議覆臺灣海口文武各員得受陋規一案,欽奉諭旨,臣謹遵照分晰查辦。查福寧鎮總兵何俊曾任臺灣中營遊擊,得受陋規,查照原參及部議事理,系應行革職問擬新疆充當苦差之員。臣現委撫標中軍參將觀音保前往摘印護理,歸入本案問擬,另摺具奏外,所遺福寧鎮總兵員缺,應請旨簡放,俾員缺不致久懸。臣謹恭摺具奏,伏乞皇上睿鑑。謹奏。乾隆五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奉硃批:有旨諭部,欽此。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九本八三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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