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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44 頁:版面影像】 三一四、兵部「為內閣抄出閩浙總督玉奏」移會 兵部為移會事:武選司案呈,閩浙總督玉奏前事一摺,除行文完結外,相應抄單移會貴處查照可也。須至移會者。計連單一紙。右移會稽察房。嘉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嘉慶九年七月十八日,內閣抄出閩浙總督玉德跪奏為委署副將、循例奏聞事:竊照浙江省瑞安協水師副將李景曾委署溫州鎮總兵,所遺員缺,查有浙江鎮海營參將黃飛鵬,年力強壯,緝捕勇往,堪以署理瑞安協副將篆務。又福建臺灣協水師副將錢萬逵□本員缺,查有臺灣城守營參將敏祿才具明練,熟諳營務,堪以委署。除檄行遵照,並將所遺各缺遴員遞署外,所有委署副將篆務,理合恭摺具奏,伏乞皇上睿鑑。謹奏。嘉慶九年七月十六日奉硃批:覽,欽此。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九本八八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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