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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57 頁:版面影像】 三二三、兵部「為內閣抄出閩浙總督阿奏」移會 兵部為移會事:武選司案呈,內閣抄出閩浙總督阿奏前事一摺,除行文完結外,相應抄單移會貴處查銷可也。須至移會者。計抄單一紙。右移會稽察房。嘉慶十二年五月日。 嘉慶十二年五月十一日,內閣抄出閩浙總督臣阿林保跪奏為委護水陸副將篆務、循例具奏事:竊照澎湖水師副將王得祿奉旨補授福寧鎮總兵,所遺澎湖水師副將員缺,經奴才以烽火門參將蔡安國題請陞補在案。現在該參將管帶兵船,隨同福建水師提督張見陞出洋緝捕,未能即赴澎湖任事,應先遴員接署。茲查有澎湖水師右營遊擊陳景星諳練水師,熟悉營務,巡防海口尚屬認真,堪以委護本協副將篆務。又延平協陸路副將張良槐患病身故,經奴才另行恭疏□□,所遺副將篆務,查有陸路提標前營遊擊烏郎阿營伍整飭,辦事詳慎,堪以委護。除分檄飭遵外,所有委護水陸副將緣由,謹循例恭摺具奏 【第 558 頁:版面影像】 ,伏乞皇上睿鑑。謹奏。嘉慶十二年五月初十日奉硃批:知道了,欽此。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九本八九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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