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福建巡撫盧揭帖
【第 73 頁:版面影像】
候察核具題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鳳山縣知縣方邦基於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到任,二年期滿,業經遴選永定縣知縣程芳調往協辦在案。茲據布政使王士任詳,據臺灣府知府劉良璧詳,據鳳山縣知縣方邦基詳稱:有親生父方寵身患膈症,醫治不效,於乾隆三年四月十六日在籍病故。該縣於乾隆三年六月二十日在任聞訃,例應丁憂,回籍守制。並稱各結查取另送等由到司。合將該縣方邦基聞訃丁憂日期,請乞具題等由前來。臣覆查無異,除批行取結到日另咨外,相應具題,伏乞敕部查照施行。為此除具題外,理合具揭,須至揭帖者。右具揭帖。
乾隆三年八月初六日。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九本八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