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73種:臺案彙錄乙集 →臺案彙錄乙集卷一→一、署理閩浙總督宜兆熊殘題本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一、署理閩浙總督宜兆熊殘題本

【第 1 頁:版面影像】

一、署理閩浙總督宜兆熊殘題本

鎮守福州等處將軍世襲阿思哈尼哈番署理福建浙江總督印務臣宜兆熊謹題為題明事:據署福建布政司事興泉道副使陶範詳稱:案奉前總督王部院牌,康熙二十七年正月十二日,准兵部咨開,職方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兵科抄出該本部題前事內開:案查先據原任侍郎蘇拜等具題一疏,經議政王等會同議覆,疏稱:臺灣應設官兵,於閩省水陸經制官兵內抽調遣防;臺灣澎湖文職,聽吏部補授具題;文武官員到任三年後,該部陞轉內地等因具題,奉旨依議,欽遵在案。又續經吏部議覆福建水師提督施琅題疏內議:臺灣府三縣應設佐二雜職官員,俱令該督撫等於閩省見任官員內選擇調補。至調補各官,俟三年俸滿,該督撫具題到日,以伊等應陞員缺於即陞官員內先行陞用之中,又先行陞用。嗣後缺出,臣部照常補授。三年後陞轉時,仍照此例陞轉等因具題。奉旨依議,欽遵在案。該臣等議得:議政王等會議福建經制官兵內抽調遣防臺灣澎湖文武官員,到任三年後該部陞轉內地等語;又吏部具題調補臺灣文職官員到任,俟三年俸滿,該督撫等題明到日,以伊等應陞員缺,於即陞官員內先行陞用之中又先行陞用,嗣後缺(中缺十

【第 2 頁:版面影像】

五字)此例陞(下缺)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七本六三○頁。

.本文顯示:共  1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