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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官書記明臺灣鄭氏亡事卷四

【第 27 頁:版面影像】

清代官書記明臺灣鄭氏亡事卷四

康熙二十二年(一六八三)二月甲申(十二日),調興化等處官兵同水師進剿。

提督施琅奏:衝風破浪固賴水師,若至彭湖、臺灣登岸擊賊,須得陸路兵相為協力,請檄調興化江東諸路官兵三千餘人配船進剿。上報可。

三月丁卯(二十五日),命總兵官朱天貴仍留福建。

提督施琅奏:進剿臺灣,選派水陸官兵已足辦賊,平陽總兵官朱天貴所部之兵似不必更留福建,虛糜糧餉,請發回原汛。議政王等議:如其言。上諭:今提督施琅進剿臺灣,深入海島,朱天貴及原帶官兵仍留福建,在後策應,聽施琅調遣。

五月甲子(二十三日),趣提督施琅進兵。

先是,總督姚啟聖奏:海賊劉國軒遣偽官黃學攜書至,有屈使赴議之請。據黃學云,國軒等請照琉球、高麗外國之例,稱臣進貢,奉正朔、受封爵,但不薙髮登岸。應否如其所請,遣官往議,請敕下臣等遵行。上諭:臺灣賊皆閩人,不可與琉球、高麗國比。如果能悔罪,薙髮歸誠,該督、撫等遴選賢能官員前往招撫。或賊聞知大兵進剿,計圖緩兵,亦未可料;其審察確實。倘有機可乘,提督施琅即遵前旨進兵。至是,啟聖奏遣福州副將黃朝用往諭,劉國軒等仍如前言。上乃趣施琅速

【第 28 頁:版面影像】

行進兵。

閏六月己巳(二十九日),提督施琅奏克彭湖。

海賊劉國軒知大兵進剿,調集戰船二百餘艘、賊兵二萬餘前來彭湖固守各險要。六月十四日,琅率將士由銅山進發。十六日抵彭湖,擊敗賊眾,殺偽官兵二千餘人。二十二日,分兵為三支,用火器夾攻,復大敗之,獲賊船三十餘艘,焚燬者一百五十餘,殺偽將軍曾瑞等三百餘人、兵一萬二千有餘,國軒乘小舟從吼門遁走。我兵遂克彭湖,偽官兵四千餘人皆降。施琅以聞。上深嘉之,命兵部察明在事有功人員,從優議敘。

七月戊子(十九日),遣工部侍郎蘇拜往福建督理軍需。

上諭戶、兵二部:海洋險遠,風濤不測。自明以來,賊寇盤踞島嶼,出沒靡常,為害已久。本朝平定閩省,逆賊鄭成功竄伏海島,侵擾沿海地方,雖屢經征討,未盡根株。逆孽遁踞臺灣,蠢爾游魂,尚恣窺伺。自滇、黔底定,賊寇殄除,獨茲海外鯨鯢,猶梗王化,必須用兵撲滅,掃蕩逆氛,庶海宇安全,民生樂業。特命施琅為水師提督,統領舟師,並飭該督會商調度,相機進剿。今克取彭湖,已扼險要,臺灣逆穴,指日殲滅,立見廓清。凡進剿軍前所需兵餉米折、應用器械及修理船艦、預備物料各項錢糧,所關甚要,宜差部院堂官一員,前往會同督、撫速行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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