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76種:臺案彙錄丙集 →臺案彙錄丙集卷一→七、福建巡撫鐘音題本(請豁免鳳山縣無徵梁頭餉銀)乾隆二十一年八月初五日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七、福建巡撫鐘音題本(請豁免鳳山縣無徵梁頭餉銀)乾隆二十一年八月初五日

【第 21 頁:版面影像】

六兩三錢六分八釐零,又無徵溢額梁頭餉銀一兩四錢一分八釐九毫零,通共無徵餉銀三十七兩七錢八分七釐,造冊具結,由府加結請豁前來。本司查無徵餉銀,例應請題豁免。茲鳳山縣缺額船餉銀兩,業經飭查,委因遭風擊碎沉沒,募補不前。其乾隆十七、十八、十九、二十等年無徵銀兩,俱係該縣墊完,合將鳳山縣無徵小船梁頭餉稅銀三十七兩七錢八分七釐轉造清冊,同送到府縣各結,加具印結,出具保詳,伏乞察覈保題。請自乾隆二十一年為始,照數豁免,以廣皇仁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閩省臺灣府屬鳳山縣額徵小船梁頭餉稅,載在奏銷款項冊內,歷年照額徵輸奏報。茲據布政使德舒詳稱:乾隆十七、十八兩年鳳山縣遭風擊碎各船共二十四隻,無徵梁頭餉銀三十六兩三錢六分零,又溢額餉銀一兩四錢一分零,通共無徵銀三十七兩七錢八分零,委係遭風擊碎,募補不前。其乾隆十七、十八、十九、二十等年額徵銀兩,俱係知縣墊完,造再冊結,照例請豁到司。相應轉造清冊,同送到府縣各結,出具印結保詳,呈請保題,請自乾隆二十一年為始,照數豁免等情前來。臣覆查無異。除冊結送部外,相應保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臣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乾隆二十一年八月初五日,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福建等處地方提督軍務世襲一等輕車都尉降一級留任駐劄福州府臣鐘音。

旨:該部議奏。

【第 22 頁:版面影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七本六五○∼六五一頁。

.本文顯示:共  2  頁 .目前位置:第 2 頁
[上一頁] [最前頁]
[1] [2]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