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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五、禮部「為內閣抄出閩浙總督孫爾准等奏」移會(請加設臺灣粵籍舉額,並增各廳縣學額)道光八年三月

【第 224 頁:版面影像】

等第者僅止三十四名,即造送錄遺者亦未必人人盡屬可取,不得遽添中額,致各省客籍紛紛效尤等因。茲據臺灣道冊報粵籍生員現計一百二十三名,已遠過百名之數。臣等查乾隆六年部議,粵生數滿百名,即請取中舉人一名。今係遵奉原議辦理,非他省客籍所得援以為例。應請於臺灣閩籍中額三名之外,另編田字號加設粵籍中額一名。庶閩籍、粵籍各有定額,並昭平允,亦與原案相符。

一、請加四縣文童學額以昭激勸也。查臺灣、鳳山、嘉義、彰化四縣各額進文童十三名。近年以來,文風加盛,應試之人,倍多於昔,幾與內地大縣相同,而學額尚不及中縣之數。登進之途,未免稍隘。臣等伏思臺灣民情浮動,悍而且愚,必須讀書明禮之人日多,方可化其囂凌之習。應請將該四縣學額各增廣二名,俾士民觀感振興,益知以誦讀為事,庶幾比戶弦歌,得收愛人易使之效,實於海外風俗大有裨益。

一、請定澎湖廳文童進額,以示鼓勵也。查澎湖地方,孤懸大海之中,四面汪洋巨浸,應試童生,向係附入臺灣縣學,航海往還,風濤險阻,因未明著進額,間有徒勞跋涉,竟未獲雋一人者,不免向隅。該廳赴試文童,現在已及百人,查與淡水廳設學之初,人數相等。應請歲科兩試各取進二名,以示鼓勵。仍照粵籍文童之例,附入府學,劃一辦理。

以上各條,臣等悉心酌核,仰懇聖恩,飭部議覆。如蒙俞允,請即自本年鄉試為始

【第 225 頁:版面影像】

,合併陳明。臣等謹會同福建學政臣史致儼合詞恭摺具奏,伏乞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錄自明清史料戊編第二本一七一∼一七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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