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71 頁:版面影像】 五二、兵部「為內閣抄出閩浙總督鄧廷楨片」移會 兵部為移會事:武選司案呈,內閣抄出前事一案,相應抄錄原抄移會貴處查照可也。須至移會者。計連單一紙。右移會稽察房。道光二十年八月日,副郎王。 道光二十年七月二十九日,內閣抄出閩浙總督鄧廷楨片:再臺灣戍守弁兵,向系內地撥往,定例三年更調,而三年之中,又分四起,勻作二年,於六月間調撥水師營哨船 【第 172 頁:版面影像】 配載新兵赴臺,於四月間順載年滿舊兵歸營。所有本年八、十兩月正屆二起戍兵瓜代之期,應即往來更替。惟現在夷匪滋事,內地各營弁兵,俱經防守口岸,無可調撥赴臺;且哨船均應歸營,預備攻守,亦屬無從撥載。所有本年秋季戍臺班兵,應俟來年春季再行交替。除通省各營遵照,並將留臺各兵眷口米谷等項另籌辦理外,臣等謹合詞附片陳明,伏乞聖鑑。謹奏。 道光二十年七月二十八日奉朱批:依議,欽此。 ——錄自明清史料戊編第十本九八六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