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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五、兵部「為核議閩浙總督劉等奏」移會(臺灣各營汛移撥弁兵)道光二十七年十一月

【第 178 頁:版面影像】

名。今據該督等察看情形,請將水底寮汛額兵一百三十名,酌抽兵丁四十名,撥添阿公店汛;並將店仔口汛改歸嘉義營管轄,即由嘉義營撥出外委一員、兵丁四十名防守店仔口汛;將該汛原設外委一員、兵丁四十名,添撥下加冬汛。既據該督聲稱於地方營伍,均有裨益,應如所奏辦理。至水底寮額兵內,抽出四十名,添防阿公店汛,水底寮汛防兵既減,即無須守備駐劄。查守備本系南路營參將管轄,該參將現駐埤頭城內,應將守備同隨防之把總移駐埤頭,以守備作為南路營參將中軍守備,兼管兵馬錢糧,其隨防之把總一員,作為埤頭存城把總。所有埤頭原設存城千總一員,應即撥防水底寮汛,並將該汛額兵九十名統交該千總管帶,庶阿公店聲威較壯,足為崗山策應。即水底寮汛留此多兵,無虞單弱。亦應如所奏辦理。並令該督察看,移設守備、千總、把總、外委,是否堪勝新移之缺,查明聲覆報部。以上各汛弁兵,經此次改撥之後,仍令該督嚴飭各該弁等認真訓練,協力操防,庶不致徒事紛更,以收實效。所有臣等遵旨核議緣由,理合恭摺具奏,伏乞皇上訓示遵行。謹奏請旨。道光二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具奏,本日奉旨:依議,欽此。

——錄自明清史料戊編第十本九九九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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