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四、閩浙總督覺羅伍拉納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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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查核施行。再此案例應於六月內具以題報稍遲,合併陳明。為此具本謹題請旨。乾隆五十四年八月初四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鹽課臣覺羅伍拉納。
旨:該部察核具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七本六八○∼六八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