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閩浙總督喀爾吉善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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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將周其賢、許文卹銀在於乾隆十年存公款內動給,吳剛、李一德、謝官寶、盧明卹奠銀兩俱在於乾隆十一年存公款內動給,通共支出銀二百六十七兩,發交各該營分給該弁兵等家屬承領,並移營將盧明奠銀委員致祭,仍彙入該年存公冊內報部核銷,將動給過銀兩造具清冊,詳送呈請題銷等情前來。臣覆核無異,除冊送部外,臣謹具題,伏乞皇上敕部核覆施行。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乾隆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兵部右侍郎兼都察□□□□御史世襲騎都尉紀錄十七次駐紮福州府臣喀爾吉善。
旨:該部察核具奏
——錄自明清史料戊編第七本六二一∼六二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