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79種:臺案彙錄戊集 →臺案彙錄戊集卷六→一五一、閩浙總督覺羅伍拉納題本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一五一、閩浙總督覺羅伍拉納題本

【第 373 頁:版面影像】

一五一、閩浙總督覺羅伍拉納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鹽課革職留任又免

【第 374 頁:版面影像】

革任臣覺羅伍拉納謹題為敬獻芻言等事:竊照臺灣各營,前因剿捕賊匪損失軍械,先經前督臣福康安於乾隆五十四年正月附片具奏,查明補製,經臣轉行藩司,詳細查明據實詳辦在案。茲據福建布政使司布政使伊轍布詳,據局員福州府理事同知文修詳稱:臺灣水師中左右三營應製大涼篷三座、母子砲三十四尊、大纛七桿、什長旗四十五桿、督陣旗二桿、號帽二千一百六十九頂、滾衣二百二十身、號褂一千九百四十九身、夾帳房六十架、銅鑼鍋五十二口、藤牌四十五面、牌刀四十五隻、雙手帶刀九十五把、斧鋤二十七把、鐵鍬二十七把、鐮刀二十七把、木橛二十七副、行營砲三位、腰刀二十把、大砲子一千一百七十九出重一千零三十一斤十兩、小砲子二千三百出重五百七十五斤、窩蜂子一千五百四十七斤十二兩。以上各項軍械,遵照欽定軍器則例價值,逐一確估,通共應需工料銀四千一百六十六兩三錢八分七釐,備造細冊,呈送到司。覆查前項損失軍械,有關海外配兵操防,既據該同知查明確估所需工料價值與例相符應,請在於鹽法道庫乾隆五十八年分鹽課盈餘款內按數動支,給發局員承領,嚴飭購備料物,趕製完竣,運往臺灣配用,以資操防,並另造工料細冊據實報銷。所有換下舊械,緣臺灣海外要地,未便懸缺,向俟新製軍械到後,飭令兌換解省估變,照例辦理。合就轉造清冊,詳請核題等情前來。臣覆查無異,除冊分送兵、工二部查核外,臣謹具題,伏乞皇上睿鑑,敕部核覆施行。為此具本謹題請旨。乾隆五十九年九月初六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

.本文顯示:共  2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下一頁] [最後頁]
[1] [2]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