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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王侍郎文(三)(明永曆十二年、魯監國十三年戊戌九月)

【第 35 頁:版面影像】

祭王侍郎文(三)(明永曆十二年、魯監國十三年戊戌九月)

歲次戊戌九月,謹以炙雞絮酒之奠,為位於日本之旅次,致祭於明忠烈知友經略直

【第 36 頁:版面影像】

浙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前河南道監察御史、兵部職方清吏司主事、贈某諡某完翁王公之神暨祔享明殉節先師禮部尚書、前廣東廣西等處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僉事霞翁吳公之神曰:

辛卯年,兒子從舟山來,未知忠孝大節,其於先生之死也,聞焉而未審、道焉而弗詳。甲午年,張侯臺書至,得先生之文之詩,已知先生全節之日非七月二十六日,而終不得其真;謂先生節烈氣概,大略彷彿而已。故擬八月十五日,為位於所至之次而哭之奠之;故前之所以吊先生,俱鑿鑿而為之辭。今年從交趾抵日本,是月尚在舟中,肝腸摧裂。十六夜,遇故人楊臣鵠於客邸,道先生遇害之慘且烈也、道先生志意之堅且整也、道先生大歸之安且肅也,雖在逆虜,亦知愛慕而欲生全之,而先生不可也;亦知感發而咨嗟稱道之,而先生弗屑也。故知先生之死,乃先生自殺之,非虜所能殺之也;先生自磔之,非虜所能磔之也。且此忠義壯激之骨,非先生滅虜,必致虜滅先生而後已;必然之勢也,無疑也。挺然直立,口口「本部院」、言言「必不降」,自注矢叢肩以至剚刃肉盡,絕不出一叫呼傷痛之聲;骨肉未必有所收,淺土未必有所入:此亦天下之至酷烈矣,此亦今古之奇男子矣!瑜聽之淚緣於眶,瑩瑩然堅忍而不欲滴。瑜於先生之死也,即艱窘也,無歲不祭;即倉皇也,無祭不哭。平居思念,猶且淚淫淫下;今者所聞死事之慘十倍於前,而翻不哭者何?不敢哭也,不可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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