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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安東守約雜問(明永曆十四年、魯監國十五年庚子)

【第 46 頁:版面影像】

姦臣同黨也;若直行無私,是背義忘恩也、是舉君自伐也:均不免於君子之議、天下萬世之罪,故不顧身家性命而力辭之。不然,不佞亦功名之士,釋褐即為四品道官兼京職,監軍四十八萬,與國公、大將軍迭為賓主,豈不&9195&赫!而乃力辭之乎?要知不佞見得天下事不可為而後辭之,非洗耳飲牛、羊裘釣魚者比也,亦非漢季諸儒閉門養高以邀朝譽也。

問:俗有言誠意伯讖書之應者,未審真偽如何?

答:誠有之。不佞以人事為主;其恍惚渺茫之事,不入言論。即以讖言之,亦甚佳。「金明見水有奇緣,會合樵中非偶然;戡亂武功誠巳異,克襄文治又中天」:何等親切、何等光大!此四句,在草頭雞下、一人耳之下。「草」頭下加「酉」字,又一「人」字,右著一「&8D92&」,合為「鄭」字;是國姓入南京之驗也。

問:老師比年在何處?中國喪亂無所住乎?

答:兩年在廈門、舟山,人人擬留;留意非不堅也,但不佞心不安。兵部左侍郎張玄著諱煌言者留之,不佞不肯留,云『尚要過日本』;張云:『我們在此,年翁一人留不住,我們在此作何事!日本人聞之,亦笑我等』!然不佞不能留也。何故?彼地無田可耕,不能自食其力。此外,惟漁亦可;然捕魚舵梢與劫盜無二,不可為也。若坐而日糜其餉,彼之來者皆百姓之肉與血。甚者打糧;打糧者,打家劫舍,掠人質子而來物者

【第 47 頁:版面影像】

也。焉有仁人日膳人之肉、膏人之血、食禦人之食、咬人之子之骨而可為者!故決意來此。

問:老師在交趾拜監國敕書,其儀云何?

答:大明制敕至,守土官朝服、欽差官吉服,迎入香案供奉而後開讀,則有拜禮。今不佞東西南北,無可供奉;不敢當拜禮。親王監國,其制與天子同。巡按各道俱欽差;巡撫雖系欽差,其官銜無「欽差」字樣。布政司、按察司、都司、府、縣,俱守土官。

問:監國魯王行在所在何地?老師得見否?

答:前在南澳,故至廈門而不得朝見;舊年已在金門,去廈門一潮之隔。

問:老師姓朱氏,文公之裔否?

答:寒族多為此言。丙子、丁丑年間得「家譜」,言文公子為敝邑令,家於餘姚,惟一世不清楚;像贊、誥敕國璽,班班可考也。闔族俱欲附會;獨不佞云:『只此一世便不足憑;且近不能惇睦九族,何用妄認遠祖!狄武襄青,武人,尚不認狄梁公;何用如此』!文公新安人,不佞餘姚人;若能自樹立,何必不自我作祖。若棄其先德,則四凶非賢聖之裔乎?實墮其家聲,更不聞欒郤之冑降為皂隸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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