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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弁言

【第 1 頁:版面影像】

弁言

這本「臺灣地輿全圖」,系據省立臺北圖書館所藏原題「臺灣地輿總圖」寫本(似為原稿本)改名印行。原寫本未署編製者姓名,且無序跋或「凡例」一類說明。全編共有地圖十九幅,計為「全臺前後山總圖」、「臺北府全圖」、「淡水縣圖」、「新竹縣圖」、「宜蘭縣圖」、「基隆廳圖」、「臺灣府全圖」、「臺灣縣圖」、「彰化縣圖」、「雲林縣圖」、「苗栗縣圖」、「埔�媃U圖」、「臺南府全圖」、「嘉義縣圖」、「安平縣圖」、「恆春縣圖」、「鳳山縣圖」、「臺東直隸州後山全圖」及「澎湖廳圖」。每圖並附有「說略」,體例與夏獻綸編「臺灣輿圖」(「文叢)第四五種)約略相類。

在前編「臺灣府輿圖纂要」(「文叢」第一八一種)中,曾略述光緒以前臺灣行政區劃之變遷,並說明「纂要」一書乃為嘉慶十五年以迄同治末年間的一本臺灣「地理志」。光緒建元,臺灣行政區劃又有兩次改革:一當同治十三年日兵侵臺之後,分設臺灣、臺北兩府,臺灣府轄臺灣、鳳山、嘉義、彰化、恆春五縣及澎湖、卑南、埔�堛壑T廳,臺北府轄淡水、新竹、宜蘭(原噶瑪蘭廳改設)三縣及雞籠一廳;此時臺灣統治區域,始及全境。一在光緒十年法兵侵臺之後,又分設臺灣、臺北、臺南三府與一臺東直隸州(原卑南廳改設),臺灣府(新設)轄臺灣(新設)、彰化、雲林、苗栗四縣及埔�堣@廳,

【第 2 頁:版面影像】

臺北府轄淡水、新竹、宜蘭三縣及基隆(原雞籠廳改稱)一廳,臺南府(原臺灣府改稱)轄安平(原臺灣縣改稱)、鳳山、嘉義、恆春四縣及澎湖一廳;自是臺灣另建行省,與閩分治。前一次改革,約略見諸「夏圖」;後一次改革,這本輿圖即為其代表。如與前編「纂要」及「夏圖」並讀,對於有清中葉以下臺灣行政區劃之變遷,不難見其前後軌跡(光緒二十年,雖曾奏准就淡水縣海山堡一帶添設一廳,名之曰南雅廳;旋因中日戰起,未及實施)。

遠在康熙五十三年,清廷曾派遣法國傳教士馮秉正(Joseph-Anne-MariedeMailla)等來臺測繪地圖,創臺灣輿圖使用實測之始;惜所製「皇輿全覽圖」陳列皇宮,外間罕見流傳。此後臺灣所修方誌附列之地圖,什九均作山水畫式;直至同治十年印行之「淡水廳志」,方按經緯度作圖,並附以比例尺(以里為單位)。至臺灣全圖應用較新方法繪製,當自「夏圖」始(按馮秉正等所測繪者,祇限於臺灣西部)。但「夏圖」與「淡水廳志」所作之經度,系依京師起算;這本輿圖(總圖)已改依格林威治作標准,較「夏圖」又有進步。這在刊印這幾本臺灣輿圖之後,特予附帶指出。(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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