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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七年

【第 27 頁:版面影像】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三。

九月初五日(辛酉),調福建按察使王丕烈為河南按察使、河南按察使儲龍光為福建按察使。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四。

冬十月二十一日(丙午),以福建提督蘇明良、新授廣東提督武進陞對調。

二十八日(癸丑),戶部議准:『閩浙總督那蘇圖奏稱近年臺灣米貴,又遇偏災;從前題定每年撥運金、廈、漳、泉米一十六萬餘石,遞年壓欠積二十餘萬石;業經奏准,分三年運足。實緣內地需米孔殷,撥協必不可少。今給事中楊二酉奏:先實臺倉,俟臺倉既盈,再買運內地,將兵糈民食無從措辦;應仍照前撥運,毋庸更改』。從之。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七。

十一月十四日(己巳),賞卹福建臺灣遭風溺斃兵丁。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八。

是月,福建巡撫劉於義奏臺灣彰化縣突有奸民二十餘人聚眾豎旗、散劄為匪,誘脅愚民;而劄內又載「有功封官」字樣,情罪重大。已經先後拏獲,嚴行審辦』。得旨:『所奏俱悉。此等風氣,閩省往往有之,汝等最宜留心;又不可掩飾以圖無事也』!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九。

【第 28 頁:版面影像】

十二月十六日(辛丑),開墾福建羅源、永安、南澳、澎湖、龍巖等五縣民、屯田地七十六頃二十五畝有奇。

二十一日(丙午),諭:『……金門鎮總兵官員缺,著澎湖副將孟伍進補授』。

二十六日(辛亥),諭:『臺灣地隔重洋,一方孤奇,實為數省藩籬,最為緊要。雖素稱產米之區,邇來生齒倍繁、土不加闢,偶因雨澤愆期,米價即便昂貴。蓋緣撥運四府及各營兵餉之外,內地採買既多,並商船所帶每年不下四、五十萬。又南北各港來臺小船巧借失風名色,私裝米榖透越內地;彼等概給失風船照,奸民恃為護符,運載遂無底止。且遊手之徒乘機偷渡來臺,莫可究詰。聞此項人等,俱從廈門所轄之曾厝垵、白石頭、土擔、南山邊、劉武店及金門所轄之料羅、金龍尾、安海、東石等處小口下船;一徑放洋,不由鹿耳門人口,任風所之。但得片土,即將人口登岸,其船遠棹而去,愚民多受其害。況臺灣惟籍鹿耳為門戶,稽查出入;今任遊匪潛行往來,海道便熟,將鹿耳一門亦難恃其險要,殊非慎重海疆之意。朕所聞如此;著該督、撫、提、鎮嚴飭所所屬文武官弁,將以上各弊一一留心清查。並於汛口防範周密,不使稍有疏縱;庶民番不致缺食,港路亦可肅清。該部可即傳諭知之』。

——以上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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