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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5 頁:版面影像】 乾隆二十八年 乾隆二十八年(癸未、一七六三)春三月十六日(癸酉),閩浙總督楊廷璋奏:『臺灣孤懸海外,奏准內地代捐收榖運貯;現在額數已全,應請停』。下部知之。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六百八十三。 夏四月初八日(乙未),福建巡撫定長疏報侯官、古田、屏南、永福、南安、浦城、霞浦、福安、漳平、龍巖、福清、莆田、同安、南靖、寧德、惠安、長汀、鳳山、彰化、淡防等二十廳州縣乾隆二十六年分勸墾田地、山園七十五頃二十八畝有奇,鳳山縣 【第 136 頁:版面影像】 勸墾官莊田園二甲九分有奇』。 豁除福建南安、建安、鳳山等三縣水衝田園地三十四畝有奇、淡防廳無徵田園三百十九甲有奇額賦。 ——以上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六百八十四。 五月十五日(辛未),以福建按察使曹繩柱為廣東布政使、湖南驛鹽長寶道淑寶為福建按察使。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六百八十六。 二十四日(庚辰),曹繩柱著補授福建布政使。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六百八十七。 秋八月二十八日(壬子),以福建按察使淑寶為甘肅布政使、福建糧驛道朱珪為福建按察使。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六百九十三。 冬十月十六日(己亥),諭:『據楊廷璋參奏「臺灣鎮總兵游金輅貪黷不職各款,請革職審擬」一摺,甚屬公正明允。游金輅及都司張廷顯俱著革職;其貪黷不職情由並款內犯證,交與該撫一並嚴審定擬具奏』。 調福建海壇鎮總兵楊瑞為臺灣鎮總兵、調廣東提督黃仕簡為福建水師提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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