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8 頁:版面影像】 乾隆五年 乾隆五年(庚申、一七四○)春二月初七日(戊寅),諭曰:『隆昇在福州將軍任內劣蹟種種,著解任。……福州將軍印務,即著策楞署理』。 ——「大清高宗純皇實錄」卷一百十。 十七日(戊子),吏部議准:『閩浙總督宗室德沛疏稱:閩省臺疆調補人員,毋庸限以二年一次揀發,亦不必拘定道、府等官人數豫行發往;統令督、撫等酌量何項需人並何時應行揀選之處,臨時奏請遵行』。從之。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一。 夏五月二十一日(庚申),閩浙總督宗室德沛奏:署福建巡撫王士任納賄婪贓,訊證明確,相應列款糾參。得旨:『這所參王士任,著革職。……福建巡撫員缺,著廣東布政使王恕署理』。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七。 秋七月二十日(戊子),飭福建講求積貯。諭:『積榖,乃養民之要務。今年直隸、山東、河南、江南、湖廣等省俱慶有秋,朕已降旨諭令各督、撫於豐收地方乘時講求 【第 19 頁:版面影像】 積貯,以備將來緩急之用。今聞福建今歲雨暘應時,年榖順成為向來所罕見,朕心深為愉悅!閩省環山濱海,米販不通,惟賴本省及臺灣之米以資接濟。從前歉收之年,則遠赴吳、楚,由海道運至;不憚涉險煩勞,供民日食。今當多稼之秋,地方大吏有司自賞留心籌畫。凡可以積之於官、藏之於民者,多方經理,以實倉儲;並勸閭閻撙節愛惜,仰承上天之恩賜。如此,則官有餘粟、戶有蓋藏,即使歲或不登,而民無饑餒之患矣!該督、撫等可共體朕心,以盡父母斯民之職』。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三。 九月二十九日(丁酉),給臺灣換班兵盤費。諭軍機大臣:『福建臺灣換班兵丁遠戍重洋,向蒙皇考聖心軫念,於本省應領月餉外,添賞伊家口留住內地者每月米一斗、銀二錢八分零,以資養贍;誠屬格外之恩。今朕聞得班兵更換之時,一切行李、衣裝不能無費,甚為拮据,每於本營私派幫貼而後啟行。是行者、居者,均有未便。可寄信與總督德沛,令其將閩省生息銀兩查算餘剩之數,每年共計若干?即於此項內,分別班兵路途遠近,賞給往來盤費;永禁營中幫貼之弊:庶於內外兵丁,均有裨益』。 ——見「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七。 冬十月二十二日(己未),〔戶部〕議覆:『署福建巡撫王恕疏報「臺灣、諸羅二縣陡被風雨,除吹壞衙署、營房、倉廒、城柵估計興修並浸濕倉榖設法變價易換外,其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