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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頁:版面影像】 嘉慶三年 嘉慶三年(一七九八、戊午)春二月初六日(庚子),以福建澎湖協水師副將李長庚為定海鎮總兵官。 --見「大清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二十七。 三月二十一日(乙酉),以福建臺灣協副將李 為蘇松鎮總兵官。 --見「大清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二十八 夏四月初九日(癸卯),以福建布政使高杞為湖北巡撫、福建按察使李殿圖為布政 【第 16 頁:版面影像】 使、浙江溫處道劉烒為福建按察使。 --見「大清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二十九。 五月初三日(丙寅),免福建通省遠年民欠米。 初四日(丁卯),諭軍機大臣等:『魁倫等奏「入春以後,因南風漸起,有外洋匪船竄越閩洋;並接吉慶等咨會一體堵緝」等語。外洋盜匪,經吉慶、魁倫等節飭鎮將上緊查拿,漸次斂戢。茲南風正盛之時,復有洋匪竄入;粵、閩洋面相連,自應彼此知會,併力查拿。著吉慶、魁倫等各飭水師鎮將實力偵擒,使洋匪不敢復思偷越,洋面可日就肅清;不可始勤終怠為要』。 二十日(癸未),以翰林院侍講莫晉為福建鄉試正考官、編修辛從益為副考官。 --以上見「大清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三十。 六月十八日(庚戌),諭軍機大臣等:『據哈當阿等奏「在洋遺失奏摺公文」一摺。此項奏摺,既經在洋遇盜遺失,魁倫等何以並未具奏?該差李喜跳海鳧水後,曾否遇救得生?如竟無下落,亦應查明照例賞卹。現金門系屬內洋,今有盜船多隻圍劫摺差之事,可見閩省洋面盜風尚熾。該督等平日所奏實力緝拿之處,俱屬虛詞;魁倫等著傳旨嚴行申飭。所有此項盜船,仍著該督等督飭嚴緝務獲,毋任漏網』。 二十四日(丙辰),諭軍機大臣等:『魁倫奏「拿獲在洋疊劫盜犯」一摺,內稱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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