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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頁:版面影像】 道光元年(一八二一、辛巳)春正月初二日(甲寅),以福建糧儲道鄭裕國為廣東按察使。 十四日(丙寅),諭軍機大臣等:『前據王得祿奏「巡查臺灣並督緝盜匪情形」稱:『淡水之滬尾、雞籠及噶瑪蘭一帶洋面,有匪船游奕』。當經降旨令王得祿查明游奕盜船共有幾隻?責令悉數掃除。茲據覆奏:「該提督前因赴臺校閱,聞淡水之滬尾、雞籠及噶瑪蘭一帶偏僻洋面有土盜船隻游奕伺劫,隨飭遊擊李天華出洋追捕;旋據李天華稟稱:在噶瑪蘭洋面追及匪蹤,趕攏攻擊,過船受傷;殺賊落海,並生擒盜犯盧天賜等九名、盜船一隻。該船盜首張充跳海上岸,逃往內山潛匿。又盜首陳淺、陳齊匪船二隻,續經內地將首夥拏獲」等語。從前洋面不靖,比年以來甫經肅清,忽有盜船游奕,必應乘其初起趕緊撲滅,方可不致滋蔓。羅鳳山現已補授福建水師提督;務當督率舟師,整飭捕務,俾洋面一律安靜,一有土盜,立即掃除。此次盜船三隻,除陳淺、陳齊首夥己獲外,其張充一犯,訊據逃往內山;必須嚴拏務獲,以絕根株。至遊擊李天華在噶瑪 【第 4 頁:版面影像】 蘭洋面追賊過船受傷一節,該遊擊追賊時,賊船如何拒捕?該遊擊身受何傷?所傷輕重若何?並殺賊幾人落海?著羅鳳山確切查明,據實具奏。將此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十二。 二月初八日(己丑),予福建捕盜傷亡遊擊李天華祭葬、卹廕,兵丁李得勝賞卹如例;賞獲盜多名貢生王雲鼎七品小京官。 ——見「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十三。 夏五月十三日(壬戌),以戶部員外郎彭浚為福建鄉試正考官、翰林院編修趙炳為副考官。 二十九日(戊寅),調廣東陸路提督許松年為福建水師提督。 予故福建水師提督羅鳳山祭葬如例,諡「勤勇」。 ——以上見「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十八。 六月初四日(壬午),調福建臺灣道陳中孚為四川按察使。 十三日(辛卯),調福建布政使孫爾准為廣東布政使,以山東按察使琦善為福建布政使。 十四日(壬辰),調福建布政使琦善為山東布政使、山東布政使徐炘為福建布政使。 ——以上見「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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