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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豐元年

【第 8 頁:版面影像】

咸豐元年(一八五一、辛亥)春正月二十四日(辛亥),以福建上年晚稻歉收,暫緩各屬買補動缺榖石。

--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十六。

二月初五日(壬戌),福建臺灣鎮總兵官呂恆安因病解任,調浙江溫州鎮總兵官葉紹春為福建臺灣鎮總兵官。

以福建臺灣緝捕洋匪出力,予通判卓津等升敘有差。

十一日(戊辰),戶部議覆:『閩浙總督劉韻珂等奏:查明臺灣府屬地丁錢糧虧那實數,請旨飭下閩浙總督、福建巡撫轉飭臺灣府屬按員分別追繳,毋再另行立限』。從之。

--以上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十七。

二十二日(己卯),閩浙總督裕奏報到任日期。得旨:『心期誠、事期當,視國事如家事,夫奚有遷就瞻徇。勉之!誌之』!又批:『不可空言了事,惟期慎終如始』。

--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十八。

三月二十二日(己酉),閩浙總督裕泰奏:『漳、泉會匪,已獲要犯多名;現在提省審辦,並密派妥員赴臺查禁私磺』。得旨:『現獲各犯,嚴行審訊,從重定擬。斷不可因有夷照會,稍有遷就;亦不可濫及窮黎,致生枝節。朕調汝閩督,欲資整飭,勿效劉韻珂之消弭;亦不必過為見好,沽虛譽而無濟於實。總之,公事以公心辦,毋存一

【第 9 頁:版面影像】

己之私。誌之』。

命福建巡撫徐繼畬來京陛見,以閩浙總督裕泰兼署福建巡撫。

--以上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三十。

夏四月二十四日(庚辰),福建學政黃贊湯奏報歲試完竣、接辦科試情形。得旨:『整飭尚屬認真,勉力為之』。

修福建臺灣廠戰船;從總督裕泰請也。

--以上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三十二。

五月初三日(己丑),修福建水師各營戰船;從巡撫徐繼畬請也。

初六日(壬辰),以福建澎湖協水師副將謝焜為廣東碣石鎮總兵官。

初十日(丙申),以通政司通政使羅惇衍為福建鄉試正考官、翰林院編修徐士榖為副考官。

--以上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三十三。

十九日(乙巳),調閩浙總督裕泰為陝甘總督,以都察院左都御史季芝昌為閩浙總督。

二十二日(戊申),修造福建漳州廠戰船;從巡撫徐繼畬請也。

二十三日(己酉),以陝西布政使王懿德為福建巡撫,以前任福建按察使蘇敬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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