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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治元年

【第 33 頁:版面影像】

侍逆相持正急」各等語。迄今未據該撫將近日軍情馳報,懸係實深。嗣後務須隨時具奏,以慰廑念。將此由六百里諭令知之』。

--見「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三十九。

九月庚戌朔,諭內閣:『徐宗幹奏「軍營撤散兵勇在途生事,嚴拏懲辦」一摺,福建遣散台勇,於省城地方因索詐不遂,輒敢聚眾搶貨、槍斃鋪民,遣回雲霄營兵丁蔡振汶等亦有沿途搶劫、拒傷事主之案;業經徐宗乾飭屬獲犯懲辦,並將蔡振汶等犯按照軍法處斬梟示。近來軍營撤退兵勇,管帶官兵往往不甚鈐束,以致沿途滋事。該管文武各官但求其出境,不復深究,鄉民更隱忍而不敢言,實為地方之害。嗣後各省統兵大員於撤回兵勇啟行時,著另派隨營委員協同總帶官弁管領官兵到營、民勇到籍;如係外省兵勇,並著於送出本境後,由上下站派員接遞,以資約束而防擾害。如有逗遛滋事,搶擄民物、不服管束者,即著各該地方官按照軍法立即斬梟,並將帶兵各員一併嚴行稟請參處,毋稍寬縱。將此通諭各路軍營知之』。

以散勇滋事,革福建都司莊篤成等職。

予福建彰化殉難同知秋曰覲、副將林得成、遊擊遊紹芳等祭葬、世職。

初三日(壬子),諭〔內閣〕:『前因徐宗幹奏:「請以候補知府陳懋烈補授臺灣府知府」;當經降旨允淮。茲據吏部奏稱:「臺灣府員缺,應由該部於實缺人員內請旨

【第 34 頁:版面影像】

簡用。該撫以候補人員請補,於例未符;請旨遵行」等語。自係查照定章辦理。惟念海疆要缺,簡調無人;既據該撫奏稱人地相需,所有臺灣知府員缺,著仍淮其以陳懋烈補授。此係特旨簡用之員,嗣後不得援以為例』。

--以上見「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四十二。

十四日(癸亥),諭〔議政王軍機大臣等〕:『耆齡奏「籌調官軍防守溫、處,進攻金華情形」各摺片,處郡收復後,敗匪回竄縉雲、永康連界,時至縣治遊弋,意在綴我進攻金華官軍之後;著耆齡嚴飭林文察整軍前進,由縉雲、武義一帶節節剿洗,期與康國器之師合力夾擊,迅拔湯溪縣城,以期會合左宗棠之軍夾攻金華;毋得再事遷延,致該匪四出紛擾,疲我兵力。慶端所部兵勇,其冗濫者自應裁汰,其奮勉出力者仍當善為驅策。秦如虎受傷調理,近日曾否痊癒?林文察打仗,頗能奮勇;慶端固守閩疆,廓清溫、處,秦如虎、林文察之力居多。耆齡務當恪遵前旨,妥為駕馭,加意拊循,斷不可豫存成見,謂閩軍皆不足恃,致令得力將士向偶;亦不可謂廣勇盡皆可恃,任令桀騖難馴,為地方之害。總須因地制宜、因材器使,保全閩境、收復浙江各城,明效昭然可睹,不事空言,方為不負委任。寧波官兵民團不甚得力,自華爾陣亡後,該郡岌岌可危。耆齡擬由上虞一帶督飭文武員弁步步進剿,以分賊勢;即著照所擬妥籌辦理。彰化縣匪徒尚未撲滅,耆齡業經添調金、廈、興化等營弁兵渡台助剿,兵力不為不厚;著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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