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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0 頁:版面影像】 初十日(辛酉),諭軍機大臣等:『前因左宗棠奉命西征,特令沈葆楨總理船政。茲據沈葆楨奏報任事日期並瀝陳各情,覽奏具見誠悃。船政事宜,本非旦夕所能奏效;左宗棠以事當創始,專摺請派,其知該前撫者實深。該前撫清慎之懷,中外共見;朝廷因事擇人,亦期任事者以朝廷之心為心,並非浮言可奪。該前撫現已任事,惟當勉為其難。即著督飭周開錫等實力講求,並將日意格等加意籠絡,庶觀成有日,用以自強;毋得瞻前顧後,有誤鉅工。沈葆楨以本地紳士督辦船政,必須地方大吏聯為一氣,呼應始靈;英桂、吳棠、李福泰務當和衷商辦,俾該前撫永無掣肘之虞。其應需經費,並著英桂等隨時經理,以竟全功。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二百七。 八月辛巳朔,命國子監祭酒邵亨豫提督福建學政。 --見「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二百九。 三十日(庚戌),船政大臣、前署江西巡撫沈葆楨奏:查看福州海口創修船塢工程,並豫行練習水勇。得旨:『事屬創造,該大臣即當力任其難,妥籌辦理,以杜流弊而收實效』。 --見「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二百十。 冬十月十七日(丙申),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奏「洋將購器募工,均已就緒, 【第 111 頁:版面影像】 並請令周開錫始終其事、留李慶霖差遣」各摺片,洋將日意格回國採辦器具俱已齊備,並雇覓工匠人等,十月後可陸續到閩;即著沈葆楨會同英桂、李福泰督飭局員及該洋將等應辦工程妥速布置,一面趕造船身,輪機到時即可配製。前署藩司周開錫、道員胡光墉,前經左宗棠等奏派充局員,並據左宗棠奏稱「但願謹守條約,可望有成」;是左宗棠於船政一事,責成該員等確有把握。著沈葆楨傳知周開錫專意從公,毋得畏難退阻;並著馬新貽迅催胡光墉克期赴閩,以資差委。道員葉文瀾現在已否到局?該員前有被控之案,著英桂、李福泰速為秉公斷結。知府李慶霖前經吳棠奏參革職,勒令回籍。茲據沈葆楨奏稱該員在局襄辦有年,尚無劣蹟;著橍式准留船政局差遣。倘復始勤終怠,即著沈葆楨據實參撤,毋稍回護。所有船政一切事宜,著英桂等俟吳棠旋任後,詳細商榷,和衷辦理。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見「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二百十四。 十一月二十五日(甲戌),兼署閩浙總督英桂奏:「提臣李成謀巡閱臺灣,回省尚需時日;本年軍政未能依限辦理」。下部知之。 二十六日(乙亥),調福建巡撫李福泰為廣東巡撫,以河南布政使卞寶第為福建巡撫。 二十九日(戊寅),予福建巡洋陣亡守備布義等祭葬、世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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