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提督福建水師總兵官吳必達摺(奏報賊匪實在情形及籌辦情節 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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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速添調官兵,渡海接應。一面督率文武員弁,加緊堵截防範,務保無虞。所有賊匪實在情形及籌辦情節,理合繕摺,由六百里驛遞奏聞,仰祈皇上訓示遵行。謹奏。
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硃批:所奏未免有畏難之意。另有旨諭。
——錄自史料旬刊第十一期天三六七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