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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0 頁:版面影像】 一四、福建巡撫鄂寧摺 福建巡撫革職留任臣鄂寧謹奏為奏明事:臣於十一月二十一日奉到硃批諭旨後,即將臺灣賊匪黃教等近日情形並辦理緣由恭摺馳奏在案。自二十一日後,連日風信不順,臺灣船隻進口者少,水師提臣吳必達與臣書札,尚未接到,臺灣文武亦無文稟遞到。臣復嚴切申飭道府上緊捕拿首夥各犯,星飛將首逆黃教現在曾否擒獲,餘黨有無續獲馳報在案。間有進口之臺灣各船,臣逐一詢問。據云:近日北路賊匪已無,地方安靜。郡治 【第 61 頁:版面影像】 亦安帖。聞賊匪俱潛藏南路山內,提督分遣官兵四路搜捕等語。亦未知是否確實。臣又札詢提臣吳必達現在切實情形,迅速復知。按察使余文儀已報於二十日自省起程,計一二日內可到廈門。臣已在廈門先為備辦渡海船隻,一到即令登舟前往。臣謹繕摺具奏,伏乞皇上聖鑒。謹奏。 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硃批:知道了。 ——錄自史料旬刊第十一期天三六九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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