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行南洋大臣左宗棠議覆許景澄條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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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二十一日(一八八四、一、一八),行南洋大臣左宗棠文稱:
光緒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本衙門具奏遵議「升用翰林院侍講許景澄奏敵情叵測,籌備宜嚴,條陳目前事宜」一摺,軍機大臣奉旨:『依議。欽此』。相應抄(摘)錄原奏、恭錄諭旨,咨行貴大臣查照欽遵可也。
同日行北洋大臣李鴻章文同上、同日行戶部文同上、同日行閩浙總督何璟文同上。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七一六(一五二九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