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92種:法軍侵臺檔 →法軍侵臺檔(二)光緒十年(一八八四)(上)→照會法署使謝滿祿法襲取基隆並續調軍隊中國惟另籌辦法以伸公法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照會法署使謝滿祿法襲取基隆並續調軍隊中國惟另籌辦法以伸公法

【第 74 頁:版面影像】

照會法署使謝滿祿法襲取基隆並續調軍隊中國惟另籌辦法以伸公法

六月二十八日(八、一八),給法國署公使謝滿祿照會稱:

前於六月二十日,以福建、基隆之事不勝詫異,並問取守基隆系何起見等節,照會貴署大臣轉致巴大臣將文內各節及曆次照會尋繹終始見復。茲接曾大臣等來電:接到巴大臣照會,仍未將本衙門明指各節終始尋繹,並謂我法國若再以力從事,使貴國必應照辦等因。查貴署大臣於十六日致本衙門照會,甫以聽人調停為礙難應允,而十五日業經

【第 75 頁:版面影像】

襲取基隆;是乘商辦調停尚無復音之際,遽爾用兵攻襲地方,此豈大國用兵之辦法!今謂以力從事,殆猶以前此辦法為得計;致中國力顧睦誼之心,無從再與商議。並據探聞法國又調陸隊由海防來華,則貴國現在心力所注可知;是此後有傷我兩國睦誼並致損各國商務大局,皆貴國之所為矣。中國惟有另籌辦法,以伸公法而得事理之正。相應照會貴署大臣查照,並希轉致巴大臣可也。

再,經此次照會後,曾大臣等各回本職辦事;合併聲明。為此照會。

——見「中法越南交涉檔」九六一(一八八六頁)。

.本文顯示:共  1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