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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緒七年

【第 80 頁:版面影像】

風、被潮,江西泰和等縣被水,浙江沿海各縣被風、被潮,福建臺灣、臺北兩府屬被風、被水,均經該督、撫等查勘撫恤,小民諒可不至失所。惟念來春青黃不接之時,民力未免拮据;著傳諭該督、撫等體察情形,如有應行接濟之處,即查明據實覆奏,務於封印以前奏到,候朕於新正降旨加恩。將此各諭令知之』。

十五日(甲戌),以神靈顯應,頒臺灣各屬天后廟匾額曰「與天同功」。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八。

十一月十二日(庚子),閩浙總督何璟等奏:提督孫開華撤防內渡,黔軍填紮臺北。報聞。

予臺灣陣亡病故文武員弁唐得勝等四十三員名議卹如例。

十六日(甲辰),福建巡撫岑毓英奏:『臺灣府屬澎湖地方前遭颶風,業經附奏;現查饑民多至八萬餘人,由省城增廣倉義榖項下提榖二萬石,運往散給』。得旨:『即著督飭地方官妥為賑濟,毋任失所』。

二十五日(癸丑),福建巡撫岑毓英奏:『查覆臺、澎各營裁兵案內餘賸兵谷,每石實可糶銀六錢;並請將榖價銀兩,仍留作臺防善後經費』。下部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九。

十二月初八日(丙寅),諭〔軍機大臣等〕:『有人奏:「……澎湖通判鮑復康由

【第 81 頁:版面影像】

已革武弁改名蒙捐,歷署漳浦、莆田等縣,著名貪酷;現在辦理該處賑務,恐有浮開口數、侵蝕賑糧等情,請撤回查辦」等語。著查明澎湖賑務,如鮑復康有舞弊各情,迅即撤回,從嚴參辦,毋稍徇庇。原摺均著鈔給閱看。將此各諭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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