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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6 頁:版面影像】 光緒九年(一八八三、癸未)春正月十二日(甲午),命前福建布政使王德榜發往浙江交巡撫劉秉璋差遣委用。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八。 二月十四日(乙丑),署福建巡撫張兆棟奏:巡視臺灣南、北各路及籌辦情形。 【第 87 頁:版面影像】 得旨:『所有應辦事宜,即著該署撫督飭屬員詳細查明,妥為籌議,會同何璟奏明辦理』。 ——見「大精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九。 十六日(丁卯),閩浙總督何璟等奏:『福州、臺灣建築洋式砲臺,購配洋砲、洋槍及製造火藥,均稱適用』。下所司知之。 又奏「臺灣等處地震情形」。得旨:『覽奏被災情形,深堪憫惻。著即飭屬查明,妥為撫恤,毋任失所』。 開去黎兆棠光祿寺卿及督辦福建船政差使;賞張夢元三品卿銜,開去福建按察使缺,督辦福建船政事宜。 十八日(己巳),以染瘴殞軀,予駐防臺北之遊擊黃正等優卹。 二十一日(壬申),以湖南辰沅永靖道裴蔭森為福建按察使。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 三月二十四日(甲辰),禮部以會試中額請;得旨:『……福建取中二十名、臺灣取中二名』。 ——見「大清德景宗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一。 夏四月二十日(庚午),諭內閣:『何璟等奏「特參庸劣不職各員」一摺,福建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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