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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緒十二年

【第 216 頁:版面影像】

單呈覽」一摺,著該部議奏』。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

八月十七日(丁丑),刑部奏:已革臺灣道劉璈完繳各款,請減等治罪。得旨:「劉璈著減一等,發往黑龍江效力贖罪』。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一。

九月初五日(乙未),諭內閣:『劉銘傳奏:「提鎮大員剋扣饟銀,請旨革職降補」等語。記名提督方春發統帶鎮海前軍三營,於營中應發各項饟銀,或不照章發足、或竟始終不發,並信用已革知縣陳海春販運煙土,聽在營各勇吸食,按月扣饟抵銷,以致營伍廢弛。又總兵桂占彪管帶鎮海前軍右營,亦有減發銀兩、扣發存饟等情。似此剋扣軍饟、紊亂營規,實屬大幹法紀。該撫僅請革職降補,殊屬輕縱。方春發、桂占彪均著先行革職,交該撫親提研訊,將應得罪名按律定擬具奏。其剋扣欠發各款,仍著查明確數,勒限嚴追;不得稍涉含混』。

予軍營病故臺灣總兵周太勝等六十八員名優卹。

十四日(甲辰),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購辦水陸電線。報聞。

又奏,請將已革都司鄭漁暫留臺防差遣。得旨:『鄭漁著准其暫留臺澎戴罪效力。該撫務當隨時察看;如不得力,即奏明仍遵前旨發遣』。

【第 217 頁:版面影像】

以防兵缺額,革臺灣參將張欣職。

十六日(丙午),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督兵剿辦蘇魯馬那邦等叛番情形。得旨:『該番反覆無常,聚眾抗拒,自宜示以兵威。即著該撫督飭各統領相機進兵,妥為剿撫;務令各番知懼知感,傾忱向化』。

二十九日(己未),命降調福建布政使沈葆靖交直隸總督李鴻章差遣。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二。

冬十一月十三百(壬寅),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覆陳籌辦防務出入款目,請飭部查核。得旨:『所陳籌辦臺、澎防務並購砲價值需款甚亟,均系實在情形。著戶部速議籌撥有著的款,即行具奏』。

以開山撫番出力,予福建典史陸陳謙巡檢用,並賞換花翎。

十四日(癸卯),諭軍機大臣等:『御史陳琇瑩奏:「臺灣考試,宜添設學政以專責成,或令福建學政乘輪東渡按試臺屬」等語。現在臺灣改設行省,學政應否添設及福建學政能否渡臺考試之處?著楊昌濬、劉銘傳、陳學棻會商妥議具奏。原片均著鈔給閱看。將此各諭令知之』。尋楊昌濬等奏:臺灣學政,請仍由巡撫兼理。從之。

以剋服越南廣威府不拔縣,賞臺灣道唐景崧二品銜並霍伽春巴圖魯名號。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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