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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0 頁:版面影像】 光緒十三年(一八八七、丁亥)春二月十四日(壬申),諭〔內閣〕:『劉銘傳奏:「甄劾文武各員」等語。總兵吳忠勝逗遛新竹,招搖滋事;守備侯作美壟斷煤務,訛詐地方;福建候補縣丞凌云品行止卑汗,遇事招搖;江蘇候補知縣劉廷煇藉差需索,舉止輕浮;福建候補縣丞楊天煒辦理鹽務,聲名狼藉:均著即行革職。已保福建候補知縣李烇始勤終懈,清丈不力;著撤銷知縣保案,以肅官方』。 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萬年青」輪船被掽沈沒,請飭照會英使。報聞。 【第 221 頁:版面影像】 又奏:知縣沈元章在「萬年青」船溺斃,請優卹。下部議。 予因公淹斃福建直隸州知州顧鎔等二十八員優卹。 予染瘴病故臺灣道員方策勳優卹。 十六日(甲戌),吏部奏:福建臺灣改設行省,請添設布政司一缺。從之。 十七日(乙亥),以神靈顯應,頒福建臺灣嘉義縣城隍廟扁額曰「臺洋顯佑」、龍神廟扁額曰「海嶼昭靈」、天后宮扁額曰「慈云灑潤」。 閩浙總督楊昌濬奏:臺灣官欠,俟行省設定,由臺另議章程追賠。報聞。 十九日(丁丑),閩浙總督楊昌濬奏:福建團練大臣林壽圖才可起用。得旨:『林壽圓著交吏部帶領引見』。 二十四日(壬午),以河南按察使邵友濂為福建臺灣布政使。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九。 三月十九日(丁未),閩浙總督楊昌濬奏:閩省試鑄制錢,仿照康熙年間舊制,酌定每文八分五釐,尚無虧耗。下部知之。 二十日(戊申),河南巡撫邊寶泉奏:按察使邵友濂趕辦秋審,請暫緩赴福建臺灣布政使任。得旨:『著照所請,俟秋審完竣後即飭赴任』。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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