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裁各款
【第 150 頁:版面影像】
一、鹿廳年貼社費榖四十石。
一、鹿廳點卯費榖四十石。
【第 151 頁:版面影像】
一、各莊捐緣並單票牛兔榖一十二石。
一、本社各處神福費榖一十石。
前件均應裁冊。理合登明。
一、淡縣年完番丁榖一十五石。
前件應裁緣由,已於首社條下聲敘。理合登明。
光緒十四年五月□□日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