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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粵督張之洞致樞垣請敕臺民起義逐法不吝爵賞電

【第 77 頁:版面影像】

粵督張之洞致樞垣請敕臺民起義逐法不吝爵賞電

【第 78 頁:版面影像】

請旨敕臺灣紳民起義糾眾逐法人、保闔境者,封以五等之爵;團勇仍予優保重賞。所費口糧,立功後報明補發。捐餉者,減成從優給獎。成功後,並免臺地蠲糧一年。若臺民並力,當可驅法。團雖遜於兵勇,取其勢眾。洋兵最患夜戰,若分作十餘起,分路更番日夜擾敵,疲其兵力、耗其子藥,兵必困;官軍乘其乏,必可勝。請令臺灣鎮、道分頭籌辦。事亟至此,非破格爵賞,不能鼓眾心、破強敵。果能成功,豈在黃梧、施烺、李長庚下:此閩之成案也。(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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