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署覆西班牙公使夾板船失事業經切實查辦照會
【第 20 頁:版面影像】
為照會事。所有貴國索威拉納夾板船在福建臺灣南嶺洋面失事一案,其失事年月情形及中國如何辦理分際,一切業經屢次詳細照會貴大臣並與貴大臣面談,貴大臣均已深悉。茲者,古巴華工會議條款,貴大臣深念睦誼,與本衙門同心籌議妥章,彼此雅意相讓;本衙門又於此項船隻失事一案,悉力設法,屢經行催閩省將軍、總督、巡撫切實查辦。除將失事地方官議處外,復為破格體念船主,就貴大臣所稱加惠施仁之意,特由閩省送給洋銀一萬八千圓,完結此案。
相應照會貴大臣查照銷案,並照覆本衙門以憑咨行閩省查照銷案可也。須至照會者(三月十四日)。
——以上見原書卷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