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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頁:版面影像】 閩撫丁日昌奏擬將省城電線移至臺灣片 丁日昌片: 再,電線一項,所以達要報而速軍情,為用至要。惟前議由福州造至廈門,係由洋 【第 21 頁:版面影像】 人操縱;太阿倒持,未免害多利少。臣到閩後,當經買回拆毀,仍將電線留存,延請洋人教習學生;曾經分別奏陳在案。 臺灣南北路途相隔遙遠,文報艱難;設立電線,尤為相宜。臣現擬將省城前存陸路電線移至臺灣,化無用為有用,一舉兩得。並擬即派學生六品軍功蘇汝灼、陳平國等專司其事;定於四月動工,先由旗後造至府城,再由府城造至基隆。目前暫不僱用洋人;倘於理有窒礙難通之處,即繙譯泰西電報全書以窮奧妙,或隨時短僱洋工一、二人以資參核。中國之言工也,儒者窮其理、匠人習其事,故理與器兩不相謀、形上與形下終難一貫;今惟因器窮理、即理成器,庶幾「格致」之學漸有端倪。將來仍擬將洋字改譯漢字,約得萬字,可敷通報軍情之用;然後我用我法,遇有緊急機務,不致漏洩。惟從前收存電線、機器,皆係臣一手經理;必須臣親自來省交代,並分派學生添購物料、裝運輪船赴臺,庶免貽誤。 除俟電線設造有成分別奏報外,理合先將移線、購料及分派學生來臺緣由,附片陳明。謹奏。 光緒三年四月十四日,奉旨:『……』。 ——見原書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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