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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署致法使陽為會商陰謀據地商民損失惟貴國是問照會

【第 35 頁:版面影像】

總署致法使陽為會商陰謀據地商民損失惟貴國是問照會

為照會事。

本月十八日本爵照覆貴署大臣,將兩國現辦事件及請美國調處之益,開誠詳告;照請貴署大臣轉告巴大臣在案。

昨忽接南洋曾大臣轉准巴大臣照稱:『中國未允調停,我國不得不照閏五月二十日哀的美敦書之語,自取押款。本國水師孤提督已奉命取守基隆砲臺,作為質押。惟大清國若願我國早日將該處交還,但能照法國前此所請各節立即照允,我國仍願始終格外廉讓。福州暫時不變;現擬向中國索賠不過法銀八十兆佛郎,分十期交清』等語。本爵接閱,大為駭詫。查本月十二日巴大臣照會曾大臣,請以兩國會同將一切不洽之處調處妥善等語;本月十三日謝署大臣照會本衙門,亦有「兩國仍敦輯睦,法國所索之數,中國酌減若干,我國斷不拒絕;總願中國全權大臣酌定」各等因。當經本署照覆,現請美國調處又在案。本月十六日,准貴署大臣照稱「請人調停一節,似難允准」,而並未將不允他人調停、即須攫取基隆相告;即前次巴大臣暨貴署大臣照會亦係兩國妥商,並無遽行動兵之詞。即巴大臣恪守哀的美敦書之意,其時不待會商、遽取押款,貴國尚不失大國之體;乃竟一面照請會商、一面攫取基隆,中外無此辦法。查泰西各國兵爭索款,事

【第 36 頁:版面影像】

所常有;斷無陽為會商、陰謀據地之事。孤提督所辦,不過為八十兆佛郎或船煤缺乏之故;未知孤提督此舉,巴大臣曾否預謀?孤提督所奉貴國何月日之命?均望貴署大臣轉詢巴大自見覆!是否巴大臣亦以一面會商、一面據地索八十兆佛郎為正辦?本署即照會各國駐京大臣公論,並電致李大臣遍請有約各國駐巴黎大臣將法國一面會商、一面據地情形公同評論;法國應否如此辦法?中國應否照辦?庶「萬國公法」不因貴國此舉而致破壞。若各國另有如何公平持論之處,中國亦可照辦。此外中、法交涉之事,仍當另行詳議。總之,貴國不待會商遽開兵釁、又不先示戰期,以致中國兵士不及自救;基隆雖據,究損貴國聲名、無傷中國體面。萬一推此意以擾及通商各口仍不先行知照,則各口華洋商民所損房產、貨財,自應惟貴國是問:合併聲明。務望貴署大臣將文內各節及貴署大臣、巴大臣所來照會尋繹終始,見覆本衙門為荷。須至照會者。(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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