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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署致各國公使償款正在會商法輒攫基隆請秉公評論照會

【第 37 頁:版面影像】

總署致各國公使償款正在會商法輒攫基隆請秉公評論照會

為照會事。

查中、法齟齬一案,曾將兩國來往照會各件於上月二十七日照會貴大臣、貴署大臣在案;續經照請美國照約調處,亦經面告各國大臣。查調處本係巴黎期約辦法,中國極願以此法了此案也。本月十六日,准謝署大臣照稱:『請人調停一節,似難允准』;又經本署推誠告以美國調處之益,並照請妥商辦法,於十八日照覆去後。乃十九日准南洋曾大臣轉准巴大臣照會,法國取守基隆等情;閱之詫異。查巴大臣本月十二日照會、謝署大臣本月十三日照會,均願兩國妥商;即謝署大臣十六日照覆,亦但言不允他人調停,並無發此照會後即動兵攫取基隆之語。茲乃一面會商、一面據地,恐泰西各國無此辦法。查巴大臣照稱,不過欲索八十兆佛郎;竟不待商定,又不先告中國及各國戰期。設推此意以擾及通商各口,則華洋各商財產,中國亦猝難保護,一切應惟法國是問。惟法

【第 38 頁:版面影像】

國此次據地正在會商未定之際,而又索此鉅款;法國應否如此辦理?中國應否照辦?尚望貴大臣、貴署大臣秉公評論!或另有公平辦法,均惟貴大臣、貴署大臣查核定斷。相應將上月二十七日以後往來文件電報刷印,照會貴大臣、貴署大臣查閱可也。須至照會者。(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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