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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七四、兼署閩浙總督汪志伊題本(雲騎尉世職許廷仰年已及歲,請准收標學習)嘉慶十六年六月十三日

【第 480 頁:版面影像】

部咨,准其承襲雲騎尉世職,給與半俸,俟及歲時驗看具題奉旨後,發標學習,准食全俸等因,當經轉行遵照在案。茲據福建布政使景敏詳稱:據署泉州府知府郭正誼詳,據署晉江縣知縣何蘭汀詳,據雲騎尉世職許廷仰呈稱:嗣父許連陞原任臺灣鎮標中營外委,因征勦臺灣逆匪林爽文,於乾隆五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在鳳山縣東門外地方打仗陣亡,議給雲騎尉世職,仰經赴案請襲,於嘉慶八年九月二十六日奉旨准襲,歷領半俸,茲仰年已及歲,例應收標學習,理合備具宗圖、親供呈繳,懇准詳送考驗收標等情,到縣加結,由府加具印結,轉詳到司,覆查定例世職雲騎尉年已及歲,其免送部,令該督撫驗看具題,俟題准後就近發標學習,准食全俸,扣至三年期滿,出具考語保題,給咨送部引見等因。茲雲騎尉世職許廷仰於嘉慶八年間年甫十一歲,詳奉題准承襲,現年十九歲,例應考驗收標學習,合將送到宗圖冊結,連人詳送察核考驗具題,收標學習,俟三年期滿,再行給咨送部引見等情前來。臣隨驗看得:承襲雲騎尉世職許廷仰,堪以收標學習,應俟部覆後,飭發伊原籍就近福建陸路提標學習。除宗圖冊結送部外,臣謹具題,伏乞皇上睿鑑,敕部議覆施行。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嘉慶十六年六月十三日,兼署閩浙總督鹽政印務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福建等處地方提督軍務臣張師誠。

【第 481 頁:版面影像】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戊編第六本五七七一∼五七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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